本script為載入jquery核心使用,不影響頁面資訊瀏覽
:::* 瀏覽位置:首頁 > 社會救助篇
  • 字級選擇
  • 大
  • 中
  • 小

社會救助篇


遊民收容

  • 發佈日期:2019-06-01
  • 照片說明文字協助流落街頭或公共場所棲宿且查無身份必須收容輔導者

    受理單位請
    民眾向警察機關報案,再通知本府共同處理。
  • 分享
*回上一頁 *到最上面